广电总局发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新规:开机看全屏直播,不得播放开机广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0月27日发布公告,公布《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已经2026年10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1月27日起施行。规定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在直播、交互界面、内容推荐和终端操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按照新规,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向社会公布所传送的基本收视频道目录。基本收视频道中应当包括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求转播的广播电视节目,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求转播、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本地节目。运营者还应坚持直播优先原则,实现开机看全屏直播功能,设置频道回看入口,不得播放开机广告。
针对智能电视端体验,规定要求智能电视机支持优先呈现直播频道功能,并提供便捷设置入口,方便用户自行选择开机进入直播或电视交互主页。电视交互主页的页面、导航栏、状态栏、推荐位等内容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在内容运营方面,有线广播电视交互界面首页应设立免费专区,对优质免费内容进行重点推荐,精简收费栏目数量,明示节目收费信息,规范应用专区运营和订购支付管理。同时,运营者还应不断优化终端性能,缩短开机时长;鼓励采用语音遥控、手机遥控、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并简化遥控操作,实现遥控器一键切换直播信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