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增强人工智能就业正面效应并减缓替代影响
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文件提出,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增强人工智能创造就业机会、赋能传统岗位、提升就业质量、激发创业活力等正面效应,同时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对就业的替代影响,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与就业促进、民生改善相协调。
《意见》对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作出具体安排。创业方面,将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开源社区,部署优质开源项目,形成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同时推行“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围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落实创业支持政策,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职业开发方面,文件要求围绕人工智能场景培育和大规模应用,加快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扩大数字化管理师、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职业新工种需求,鼓励地方结合产业需要增设相关职称评审专业,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传统领域方面,将引导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和农业数智化转型中推行人机协作,挖掘数智化就业机会;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和多样化发展,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
为减缓就业替代影响,《意见》提出优先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稳慎把握劳动密集型行业应用的范围、力度和节奏,鼓励企业探索建立失业缓冲期制度,在大规模推广应用人工智能过程中提前告知受影响劳动者并提供转型转岗支持。文件还提出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就业影响专项调查,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布局人工智能就业研究中心,并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就业、收入分配的影响。









